两个合同矩阵的共同点:
1、这两个矩阵的正负惯性指数相同;
2、这个两个矩阵的秩相同
3、这个两个矩阵均是实对称矩阵。
合同矩阵的性质:
1、反身性:任意矩阵都与其自身合同;
2、对称性:矩阵A合同于矩阵B,则可以推出矩阵B合同于矩阵A;
3、传递性:矩阵A合同于矩阵B,矩阵B合同于矩阵C,则可以推出矩阵A合同于矩阵C。
扩展资料:
矩阵合同的判别
1、设A,B均为复数域上的n阶对称矩阵,则A与B在复数域上合同等价于A与B的秩相同。
2、设A,B均为实数域上的n阶对称矩阵,则A与B在实数域上合同等价于A与B有相同的正、负惯性指数(即正、负特征值的个数相等)。
矩阵合同的性质是:当矩阵A经过若干套初等变换而化为矩阵B时,则称为A合同于B,矩阵之间的这个关系具有反身性、对称性和传递性,所以它是一种等价关系。
矩阵的合同是在讨论用(对称)矩阵表示二次型的问题中产生的。所谓一套初等变换,是指将某一种初等变换首先对一个矩阵的第i列(行)施行而得一矩阵,然后再对此所得矩阵的第i行(列)施行又得一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