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在校文职报考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明:通常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籍验证报告:通过学信网的学历、学籍电子认证/验证报告,用于证明你的学籍情况。
在校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在读证明、学生证、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已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可用档案托管证明、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保障机构等开具未就业证明等材料佐证。
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需标明当年规定时间毕业日期。
研究生在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可于当年毕业和授予学位的相关证明。
其他能够出具证明学历、学位的证明辅助材料。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岗位和专业而有所不同,建议查看相关公告或咨询相关单位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学习成绩单或者学生证均可,但均须标明当年规定时间毕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