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田块长边宜与等高线平行布置,对田间积土、土坎、洼地、较小的侵蚀沟等进行挖高填低,实现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符合GB15618-2018的规定,建成后耕层厚度应达到25cm以上。
旱平地按照统一规划组织田块调换整合,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等高条带状分布为主,条田长度不宜小于200m,宽度不宜小于50m,适应机械作业。
旱坡地拟修筑等高田或坡式梯田的,采取“一年筑埂,逐年翻平”建设模式,技术措施和设计标准执行《渐成式等高田技术规程》(DB15/T 402-2005)。项目主要完成勘测定带、田埂施工和当年定向耕翻,后续逐年定向耕翻由受益主体自行实施。
旱坡地拟修筑水平梯田的,在剥离表土回填利用前提下,沿等高线修筑梯田。技术措施和设计标准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梯田化率宜不低于90%,阶梯高差不宜超过2m,并修建保水保土的埂坎。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探索实施旱陇道治理、耕作层石砾清理等工程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