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
广东省南雄市1996年撤县成为南雄市,由韶关市代管,辖区有18个镇,街道,地处广东省东北部,是粤赣边境的商品集散地。
1996年6月17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6]46号)撤销南雄县,设立南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