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确定浦东新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2020年7月31日,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020年12月,入选“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
2019年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确定浦东新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2020年7月31日,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2020年12月,入选“2020年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