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对象的属性不尽相同: 生产加工的对象不完全是商品。流通加工的对象(不管是成品还是半成品)均为通过交换而获得的劳动知产品,具有商品的属性,亦即完全性的商品。
(2)加工的复杂程度和深度不同: 生产加工较之流通加工,不但作业范围广,而且加工的技术、程序也很复杂,加工的深度很强,并且常常形成系列化的操作。一般性的流通加工多为简单的初级加工活动,其复杂程度和加工的深度都远远不及生产加工。
(3)加工的主体各异: 生产加工是由生产企业组织完成的。生道产加工的组织者是生产者。从事流通加工活动的单位是流通企业和商业企业,流通加工的当事人是从事流通活动的经营者。 (4)加工的目的不完全一致: 商品生产是为交换为消费而生产的,流通加工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消费(或专再生产)进行的加工,这一点与商品生产有共同之处。但是流通加工也有时候是以自身流通为目的,纯粹是为流通创造条件,这种为流通所创造的加工与直接为消费进行的加工从目的来讲是有区别的,这又是流通加工不同于一般生产的特殊之处。
(5)从价值观点看,生产加工在于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而流通加工在于完善其使用价值并属在不做大改变情况下提高价值。
在加工对象、加工程度方面差别较大,其差别主要为:
1、流通加工的对象是进入流通过程的商品,具有商品的属性,以此来区别多环节生产加工中的一环。生产加工对象不是最终产品,而是零配件、半成品。使物品发生物理、化学或形状的变化。
2、 流通加工过程大多是简单加工,而不是复杂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