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可以的,搬出条条框框的,都是不合理陋习
习俗也分好坏
随着社会进步,有些陋习是要去除的
比如: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回娘家过年
那女儿想家了,父母想女儿了,因为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规矩”,两边人都承受着思念之苦,想见见不到。谁从中收受益了?
岳父岳父生前对女婿好,像亲儿子一样看待,去世之后,女婿伤心悲痛,却连送最后一程都不被允许,只得暗暗垂泪。这种规定,又对谁有好处?
俗话说,“五里不同俗,十里改规矩。”确实是各地有不同的风俗。
去年我村有个青年结婚,依照女方那里的规矩,天不亮就要把新娘子娶回家,才100多华里的路程哦,习俗就差那么大。白事恐怕就更不同了。其实,同不同的都在一说。一般情况下,只要孝家开明,没有那么多讲究,未出嫁的女儿呀,孙女呀,女婿呀,孙女婿呀,也不是不能上坟,尤其是现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所以,这样的事完全取决于孝家的态度。至于外人,他们往往会以“孝心”轻重来看待,没什么好说的。
我们这里如果是岳父母去世了,女婿是一定要随着上坟的。你看现在,随着时代发展,好多地方男女青年在结婚当日都改口叫对方父母“爸爸”“妈妈”了,女婿还能算是“外人”吗?
至于未出嫁的女儿,我们这里不允许上坟,即使随着出殡“队伍”去了,也不能到墓地去,只能远远地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