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成”和“六不合”是潮汕地区婚俗中对婚姻禁忌的总结。
其中,“六不成”指的是:
1. 同姓不婚:同姓的人不能结婚。
2. 重婚不婚:已经有配偶的人不能再结婚。
3. 丧偶再婚: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能再结婚。
4. 逆缘不婚:指男女双方的属相相克,不能结婚。
5. 尊卑不婚:指男女双方身份地位悬殊,不能结婚。
6. 残病不婚:指男女双方身体有残疾或患有疾病,不能结婚。
“六不成六不合”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既不合亦不全,即不是完全正确也不是完全错误。这个词语用于形容某个观点、主张或意见存在一些缺陷或不足。它有时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个事物有些许瑕疵、不完美,但整体来看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成语来源于《左传》,最初用于描述周公的治国方略。在现代社会中,“六不成六不合”常常用于讨论和评价各种观点、政策和决策的优劣性,提醒人们要全面分析评估,不只看到一方面的好处或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