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局属于国家应急管理部管理,地方设消防省级总队、市级支队、县级大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地方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正军级单位,列公安部第七局。
2018年10月9日10时,“公安消防部队移交应急管理部交接仪式”举行,53年的消防部队成为历史。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