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宗为了分知府的权利,在各州府设置的官职是通判。
通判是州府的副职,有监察官民之责,具有很大的权力,在知州与地方关系最为密切,所以有“通判家家醉眠”的戏言。
宋太宗设通判来分知府的权利,而且通判是皇帝直接任命,皇帝权利更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