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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国家标准)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条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国家标准)

更新时间:2024-12-14 07:57:25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扬尘管理

1、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必须封闭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2、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

3、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

5、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

7、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8、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采用围挡隔离、洒水降尘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废弃物。

9、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10、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

1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13、建设单位必须全额拨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施工单位必须专款专用,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的各项措施。

14、对施工企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两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工整顿,记入不良记录,暂停其投标资格,外埠企业清出河北建筑市场。

15、开展社会监督,实行施工扬尘举报有奖制度,凡是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一)施工现场应采用围挡封闭

   1、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围挡应连续设置,使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制作,使用材料、构造连接等应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砖混结构应抹灰刷白,围挡制作应美观、整洁、牢固。

    3、围挡外立面应有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三分之一。

(二)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和门卫室

   1、大门应采用铁质双扇大门,大门宽度不小于6米、高度不小于2.5米,大门上方设置企业标志,两侧挂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名称标牌。

    2、大门内侧应设置门卫室,门卫室物品应摆放整齐,墙上挂设门卫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带、洗车平台、沉淀池和冲洗设备等。

    2、减速带宜设置3至6道,间距1

米左右。   

3、冲洗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济南 工地扬尘在线监测_实时在线监控_聚创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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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冲洗平台。

    (2)冲洗平台距离大门不得超过5米,长度、宽度均不宜小于5米。

    (3)冲洗平台周边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沉淀池宜设置2个并有效覆盖,每个体积不小于3立方米,满足泥浆处置、废水排放要求。

    (4)冲洗设备应设置专用水管和喷枪,并满足大型车辆冲洗要求。

(四)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须采用混凝土硬

化,现场内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

(五)施工现场道路两侧及大块空地须绿化,其他裸土、堆土、易产生扬尘的材料等必须覆盖。

(六)施工现场须配备有效易用的洒水设施,并安排专人洒水降尘。

(七)外脚手架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整洁,提倡使用满足功能要求的新型防护材料。

(八)在建工程内须设置垃圾通道,施工层散装物料、建筑垃圾要通过垃圾通道输送,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

(九)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出入施工现场车辆的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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