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1〕5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2021年1月26日市住建局第2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1〕52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成都市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经2021年1月26日市住建局第2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