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土地归并地类(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地类归并),具体为二级类,编码序号:205,归并地名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包括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各类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
为了摸清土地利用现状,国土局进行了三调图斑地类⾯积,其中包括:
农村⼟地利⽤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内部⼟地利⽤现状调查,查清全国城乡各类⼟地的利⽤状况。
在土地三调时的地类代码205,所指的地类属于坟地、殡葬等的土地,以 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特殊建筑用地。它的土地一级分类属于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