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帮教”在强制隔离戒毒体系中的有着重要作用。
新的国务院《戒毒条例》确立了我国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为主体的强制戒毒治理体系。
(一)社区戒毒阶段。社区戒毒是对初次吸毒者或脱离毒瘾者采取的一种戒毒强制手段,但没有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手段。
(二)强制隔离戒毒阶段。强制隔离戒毒属于强制性约束措施,通过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来达到隔离戒毒的目的。
(三)社区康复阶段。强制戒毒期满(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后采取的社区康复(戒毒)措施,是走向社会的延伸。
“帮教社会化”要求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形成一个紧密衔接的完整过程,有利于吸毒成瘾者最终成功脱瘾,重新回归社会,这三个过程是具有其连续性、不间断性,是紧密相联的,公安部这次特殊强调了“帮教社会化”,笔者认为就是要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之间进行“无缝”对接,真正达到“彻底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目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