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员和食品安全检测员是两个不同的职责。
食品安全监管员是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取缔,确保食品安全的责任单位。
而食品安全检测员则是负责对食品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和微生物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食品中的各种指标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安全监管员和食品安全检测员都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他们的职责是紧密相连的,需要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的两员职责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是确保自己生产的食品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原材料、生产过程和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保证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职责是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标准,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处罚和召回,同时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作为食品消费的主体,也应该关注自己购买的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以便于发现和举报问题食品。
因此,食品安全需要所有相关方共同参与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