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将人生的幸福分为三类:来自外面的幸福;来自灵魂的幸福;以及来自肉体的幸福。除了我们可以采用这种三分法外,这种分类别无所长。我认为,人的命运的差别可以归结到这样三种不同的原因上:
第一,人是什么,从广义上说,这就是指人格,它包括健康、力量、美、气质、道德品格、理智以及教养。
第二,人有什么,即财产与各种所有物。
第三,一个人在他人的评价中处于什么地位。正如大家都知道的,通过被了解到了的东西,一个人在朋友们眼中的形象如何,或者更严格地说,他们看待他的目光如何,是通过他们对他的评价表现出来,而他们的评价又通过人们对他的敬意和声望体现出来。
人们在第一方面的差别是自然造成的,仅从这一事实就可以断言,和另外两个方面的差别比较起来,这一方面的差别对于幸福与否的影响要重要得多。后者不过是人为的结果而已。与真正的人格优势,如伟大的心灵或高尚的情怀比较,那么,显赫的地位,高贵的身世,乃至王侯将相,充其量不过如同舞台上的王侯而已,而前者才是人生的真正君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