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析形成“果”——所观察对象的前因(因果平衡关系);
二是此“果”是否到达所处环境的自然位置(系统与环境之平衡);
三是分析“果”与对称方的平衡关系(系统与系统之平衡);
四是分析“果”——系统的内部结构(系统内部结构之平衡);
五是预计因现在的“果”将会形成什么样的“后果”——新平衡。
一是分析形成“果”——所观察对象的前因(因果平衡关系);
二是此“果”是否到达所处环境的自然位置(系统与环境之平衡);
三是分析“果”与对称方的平衡关系(系统与系统之平衡);
四是分析“果”——系统的内部结构(系统内部结构之平衡);
五是预计因现在的“果”将会形成什么样的“后果”——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