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尚未宣判。
199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徐庆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先后198次非法收受56个单位、个人所送现金人民币1552万元(其中30万元人民币系被告人徐庆以借款名义索取)、购物卡4.4万元、美元14万元,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审批手续办理、评先评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徐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尚未宣判。
199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徐庆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先后198次非法收受56个单位、个人所送现金人民币1552万元(其中30万元人民币系被告人徐庆以借款名义索取)、购物卡4.4万元、美元14万元,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审批手续办理、评先评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徐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