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区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规定如下: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地方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人将被罚款50元,不会扣分12。
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罚款50元并扣2分2。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罚款50元并扣2分2。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将被罚款20元2。
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如果经指出后立即改正,将给予口头警告2。
此外,机动车行驶中,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可能在5元到10元之间4。对于不系安全带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