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企业的生产组织,都应当符合以下五个基本要求:
(1)连续性。企业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各个工序应相互衔接,连续进行,不间断或少间断。
(2)比例性,又叫协调性。它表现为企业管理的各种生产过程之间、各生产阶段之间和各下作地之间,在设备生产能力、劳动力配备和物料、动力、下具等供应上,应保持合现的比例关系,使之平衡协调地按比例生产。
(3)均衡性,又叫节奏性。企业从材料投入生产到最后成品完工的过程中,应避免时紧时松、前松后紧等现象,保证企业生产负荷均衡、有节奏地进行。
(4)平行性。企业生产过程的各个组成部分、各个生产阶段和各个下序实行平行作业,使产品的各个零部件的生产能在不同的空间同时进行。
(5)适应性。企业生产过程能根据市场多变、品种变换的需要.灵活地改变生产组织形式,增强适应能力,能及时满足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即朝着多品种、小批量、能够灵活转向、应急应变性强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