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注册
注册单位需向总局项目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非解放军运动员需提交《全国运动员注册协议书》(1份);体育院校、俱乐部与省区市体育局双重注册的运动员还需提交《全国运动员双重注册协议书》(1份);
(二)解放军运动员需要提交入伍证明书(1份)。从地方招收已注册的运动员,还需要提交《输送协议书》(1份)。
1. 准备材料:申请表、身份证、照片、体检报告等。
2. 填写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运动项目、训练经历等。
3. 体检:进行体检,需要检查身体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4.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和体检报告一并提交给有关部门。
5. 审核:有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6. 注册:审核通过后,有关部门将颁发运动员注册证,确认申请人为合法注册运动员。
7. 更新:在运动员注册期限内,需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和体检报告等材料,以保证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