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生物资源,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为典型的区域。近年来,受各种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水域的生态功能显著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保护形势十分严峻。当前,受经济科技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限制,许多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因素在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消除,有的还将长期存在。所以,当务之急是通过补偿政策来引导渔民放弃传统的捕捞权益,减少对渔业资源的竞争性过度捕捞,延缓长江渔业资源急剧衰退趋势,甚至我们还想要扭转这种衰退趋势,促进它的恢复修复,为长江生态环境留出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二是落实中央系列决策部署重大举措。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长江禁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应当说,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我们党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基础高度负责的执政理念,是我们必须全力抓实抓好的一项政治任务。
三是推动渔民生计长远发展的有效途径。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曾经极为丰富,历来盛产多种经济鱼类,最高的时候曾经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总产量的60%。近年来,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我这里有一个数据,刚才说最高峰的时候它占到全国淡水渔业总产量的60%,现在全国每年水产品总量是6300多万吨,长江不到10万吨。所以说,它已经基本丧失了渔业生产的意义、价值,已经是微不足道的。不到10万吨和6000多万吨比起来,确实是微不足道,我就补充这么一个数字。这就是我们说的,已经基本丧失捕捞生产价值,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实施长江禁捕退捕,既是破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不断减少的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打破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竞争式捕捞导致“公地悲剧”,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这也是为了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
为切实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丰富的河流之一。但过去几十年,因为一味追求速度的发展方式,令长江付出了沉重代价,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形势十分严峻。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为切实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趋势,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做出一项重大决策——长江十年禁渔。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长江口禁捕管理区,鄱阳湖、洞庭湖2个大型通江湖泊,大渡河等7条重要支流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十年的时间,很多鱼能够比较正常地自然繁殖,希望在十年以后整个长江的鱼类资源能够恢复到像20世纪50年代的多样性。还有像鄱阳湖、洞庭湖的结构如果能够趋于完整,水域生态就可以很好地恢复,为人工养殖提供优良的种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