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别写的三个字
1.欠和借千万别写错
被借钱的人写借条时抬头应该用“借条”,借被人钱的人写借条时应该用“欠条”
2.借和借到,相差甚远
借说的是你借别人钱,但是没有到账;借到说的是你借别人钱已经到账了
3.还和偿还,千万别偷懒
“还”很有歧义,它是多音字,可以理解为还清了,也可以是没还清
所以可以用已经偿还,或者依然还欠款来区分
第一个字,计息单位月、年要写明。在写利息的时候,计算单位是按月算,还是按年算一定要写出清楚。
第二个字,名不能漏字。有些借款人在借条上署名用的是习惯性称谓,而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比如借款人全名叫“王林乐”,但署名确是“林乐”,这一字之差,可能导致法院无法认定明确的被告,也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案件审理无法正常开展。

第三个字,关键的状态词,如“已”、“未”。比如说“还欠款3万元”,这就话是有歧义的,可以理解为“已还3万元”,也可以理解为“尚欠3万元”,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当采用适当的词汇来明确其意思,如“未还款3万元”,或“已还欠款3万元”。。写借条的时候还要这些注些问题,否则你的借条会成为一张废纸
1、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全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并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最后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和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