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质量管理。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科学布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前后耕地质量调查评价,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2.规范竣工验收。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结果逐级上报。及时按照规定组织办理资产登记和交付使用手续,做好工程移交。
3.加强长效管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要求,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统一上图入库管理,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