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年,22岁的王安石一举考中进士,从此踏上仕途。1067年,宋神宗即位后,就任命王安石任江宁知府。不久,宋神宗又命王安石到开封当翰林学士兼侍讲。
1070年,王安石开始主持变法,他推行了均税法、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等新法。这就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后因变法受阻。王安石被迫要求辞去宰相等职务,回到江宁府再次担任府尹。在南京,王安石看到贫富悬殊,而玄武湖旁有不少土地空着可以耕种,就于1075年向宋神宗奏请将玄武湖泄水改田。宋神宗很快批准了他的请求。
1075年2月,王安石再次离开江宁府到开封去任职,准备继续变法。但是,变法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最终失败,于是,宋神宗又让他回到江宁府来了。
1084年春,王安石把半山园改作僧寺。他把半山园及附近的几百亩田一律割给寺庙所有,自己另在秦淮河畔租了一个小小的独院居住。1086年王安石与世长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