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相乘法,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些不重复的质数即为质因数)。如12=2×6(因为12是2的倍数,所以第一步我就用2去分解,又因为6让然是合数,所以继续分级,就等于)12=2×2×3,这是追逐分解的过程,当然我们也可以根据倍数特征,一步分解到位,直接写成12=2×2×3。
方法二:短除法,也就是用不等于1的最小因数去短除合数,一直除到不能出为止。如分解合数45,第一步也是根据2、3、5的倍数特征确定用哪一个因数去除,因为45的个位是5,所以直接用5去除,45÷5=9,9÷3=3,所以分解质因数45=5×3×3.
格式如下图:
短除的格式跟笔算除法差不多,但是又有些不一样,被分解的合数相当于被除数,质因数相当于除数,只要每一步除得的结果不是质数,就要找质数继续除。
什么情况下我们会用到分解质因数呢?对于小学来说,其实化解最简分数都可以用到,比如4/12,4=2×2,12=2×2×3,4和12有公因数2和2,所以我们消掉就等于最简分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