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的户籍地和居住地是不同的,具体区别如下:
1. 户籍地是指个人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地址,是公民的合法身份标识。一般来说,考取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户籍地相关证明。
2. 居住地是指个人在某个地方实际居住的地址,与户籍地不同,没有身份证明的功能。 居住地通常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房屋购买合同、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以,教师资格认定的户籍地和居住地是不同的,具体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不确定可以查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或资讯。
有在校生与社会人士之别。
社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申请认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在任教高等学校所在省份申请认定;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服役所在地申请认定。在校生认定教资,只能是毕业学年的下学期才能认定,即应届毕业生;大三及大三以下的在校生不能参与教资认定。认定地区的选择,应届毕业生一般选择在学籍地认定;如在网申时间结束前能拿到毕业证书的,也可在户籍地认定。教资认定选择的地点和笔面试报考选择的一样,有户籍地、居住地与学籍地可选(有在校生与社会人士之别)。如果是选择在居住地认定的,必须要有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