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管所是关押和改造被人民法院判刑的14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由政府收容改造,考虑到未成年犯和成年犯关押在一起,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成长,因此将未成年犯关押在少管所,并加以教育改造,让孩子们早日走出歧途,重新走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