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教养是指对于青少年或成年人,根据他们所犯的犯罪行为或社会问题,通过将其收容在特定场所进行约束和教育,以期达到改造、矫正及社会融入的目的。
这种方式主要包括社区康复、监狱教育、感化院等不同形式的处遇。
通过提供必要的教育、心理辅导、职业培训等,帮助他们认识错误,理解自身责任,并为他们提供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收容教养注重个体的改造与社会的安全,旨在使罪犯或有问题的个体能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一员。
收容教养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那些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而采取的强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收容教养由当地行政公署以上级别的公安机关审批,由少年管教所执行。收容教养期限一般为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