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的职责:
1.主持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2.负责领导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I工作。
3.组织落实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
4.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以总会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工作汇报、会长讲话以及重要文字材料,签发以慈善总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函电。
5.围绕总会中心工作组织调研,提出决策建议。
6.负责国内外重要宾客的接待组织工作。
7.检査各部对总会安排确定的各项任务以及会长批文的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代表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会务工作。
9.负责重要内外宾客的接待组织工作。
一,负责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协助政府领导组织实施政府会议的决定。
二,审核或组织起草用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三,组织协调政府一些部门的工作,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在理事会领导下,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
3、检查会员大会、理事大会决议的落实状况。
4、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递交理事会决定。
5、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职员的聘用。
6、起草内部管理制度,交理事会决定,并负责执行。
7、参加商会决策会议,并汇报工作,提出推荐,理解并实施各项工作部署。
8、参加市工商联(总商会)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并汇报工作,提出推荐并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9、安排协会例会、事务会议、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状况。
10、并查审签发前的文稿。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