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液氨危险性: 液氨属于国家颁布的《危险品目录》中的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危险品,是被明确要求要规范运输。
液氨为第2.3类危险品,需要使用有毒气体采用钢瓶或槽车灌装。
灌装用钢瓶或槽车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为0.52kg/L。装运液氨的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热,严禁烟火。
第二类
液氨危险性: 液氨属于国家颁布的《危险品目录》中的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危险品,是被明确要求要规范运输。
液氨为第2.3类危险品,需要使用有毒气体采用钢瓶或槽车灌装。
灌装用钢瓶或槽车应符合国家劳动局颁发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允许重量充装系数为0.52kg/L。装运液氨的钢瓶和槽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热,严禁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