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家庭维修>新风系统>

医疗新风系统国家标准(医院对新风系统的新标准)

医疗新风系统国家标准(医院对新风系统的新标准)

更新时间:2024-02-13 02:07:47

医疗新风系统国家标准

呼吸道发热门诊,病房和诊室最小新风量不小于6次/h,排风量比送风量大150m3/h。

2.肠道发热门诊,病房和诊室最小新风量不小于3次/h,排风量比送风量大150m3/h。

3.气流组织应形成从清洁区至半污染区至污染区有序的压力梯度。房间送风口位置应使清洁空气首先流过房间中医务人员可能的工作区域,然后流过传染源进入排风口。

4.送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上部,病房、诊室等污染区的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

5.多个房间共用同一个通风系统时,进房间的支管上应设置电动密闭阀,并可单独关断,进行房间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