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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中央空调和疫情有什么关系(疫情期间中央空调到底能不能开)

关闭中央空调和疫情有什么关系(疫情期间中央空调到底能不能开)

更新时间:2022-02-26 06:31:00

1月13日晚

上海新增5名感染者中

有3名来自同一家奶茶店

14日

#被上海中风险奶茶店评论整破防了#

冲上微博热搜

网友给上海中风险奶茶店留言

这家奶茶店是自疫情爆发以来

出现过的

占地面积最小的“中风险地区”

很多人把它视为

上海精准防疫的缩影

这家奶茶店被列为中风险区后

老顾客以及网友们

纷纷在某APP的店铺页面评论区留言鼓励

“希望你们加油!上海加油!

等疫情过去我们就来看你”

今天(14日)中午

奶茶店茶奶店霓裳茶舞通过其官方微博

发文回应称

“病毒可以被隔离

但温暖不会被隔离”

文章讲述了配合防疫隔离工作的经过

同时表达了对疾控人员和网友支持的感谢

店方同时表示

1月5日起到1月11日闭店前

在静安寺门店消费的顾客会陆续接到

疾控中心的电话要求隔离

也有可能会在半夜接到电话

并对此表达了歉意

据介绍

目前该品牌奶茶店在上海区域其它营业门店

已完成全员核酸检测

结果均为阴性

各门店将切实履行疾控部门的各项防疫要求

每7天做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上海昨天新增本土感染“2 3”

目前,到达或途经上海的行程码会带*

截至14日东东发稿时

上海疫情防控最新消息汇总如下

上海暂停跨省团队旅游

及“机票 酒店”业务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14日发布《关于本市暂停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即日起,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待本市全部为低风险地区后,可恢复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但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暂停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

上海暂时来不了?

旅游平台对部分酒店启动自动退订

上海昨日(13日)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例,部分酒店迎来一波退订。对此,已有旅游平台启动上海地区酒店自动退订。

目前,携程高度关注各级文旅部门、民航局、铁路局等关于上海疫情的指示,确保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心和便捷的服务。同时确保严格按照文旅部门最新要求,积极落实旅游行业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酒店方面,上海地区部分酒店已协同携程启动安心保障服务,受疫情影响的用户可在平台自助申请退订。

机票方面,截至目前,中国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海南航空等13家航空公司已陆续出台针对上海疫情地区进出港航班的特殊方案。针对符合航空公司最新保障方案的用户,携程已开通自助退改服务通道。无需用户排队打电话咨询客服,进一步降低用户退票退款等待时间。

旅游方面,1月14日上海市文旅局发布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 酒店”业务通知。携程已严格按照上海市文旅局要求执行。针对已预订行程且在政策限制内的会进行主动劝退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执行,平台也会尽力为用户协调退订损失。

地面交通上,因疫情影响造成火车、汽车停运等情况,携程将严格按照铁路局、交通部门等有关单位的最新规定,为广大用户办理退改服务。有退改需求的用户,建议优先选择自助通道或在线客服。旅游途中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联系携程电话客服95010协助。

基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地区可能根据当地的疫情实际情况随时调整风险等级,温馨提醒有出行需求的用户,务必及时关注平台提醒和政策变化,根据各地最新管控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出行顺利。各地区风险等级认定按照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实时查询结果或当地政府及卫生健康委等官方渠道最新规定为准。

上海飞北京的航班会停航吗?

据北京市政府网站,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月12日召开第一百三十七次会议暨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八十八次会议强调:对有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进返京人员严格居家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严防风险人员通过第三地进返京;坚持一触即发,对出现病例的所在市落实停航、停售、暂停进返京等防疫政策。

对此,有旅客提出疑问,是否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线也要全部停航?

记者今日一早查阅航班信息发现,京沪航线仍在运营,目前包括东航、吉祥航空在内的几班京沪航班已经起飞,不过也有部分京沪航班取消。由于更多旅客选择提前离开上海,不少京沪航班也出现满员超售。

据记者了解,对出现病例的所在市停航、停售、暂停进返京的相关要求,在去年11月时就曾有类似规定,当时要求及时取消发生本土疫情的相关地级市直达北京的航班,削减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会城市至北京的航班,每天只保留1班,并严格控制客座率不超过75%,当时进出北京的航班就已经大幅减少。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即日起暂停总院门急诊医疗服务

今天(14日)上午,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发布公告称,即日起暂停总院门急诊医疗服务。

提醒!疫情防控

这22种违法违规行为千万别做

年关临近,新一轮疫情防护形势严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这里提醒广大网友,以下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一定要了解——

1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2

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

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6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

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0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

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四百零九条,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3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14

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构成非法经营罪。

15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罪。故意投放新冠肺炎病原体,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6

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17

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8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9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将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21

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具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22

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综合:东方网、上观新闻、乐游上海、澎湃新闻、网友评论等

部分文字记者:包永婷、曹磊

海报设计:陈奇涵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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