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三轮车是不能上牌的,因其不具备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的登记对象,故不能登记上牌,不能上路行驶。
经交警支队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适用对象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含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严禁生产、销售、上路行驶!
合肥市区及四县一市电动车给上牌,三轮车暂时不给上牌。
合肥电动三轮车是不能上牌的,因其不具备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的登记对象,故不能登记上牌,不能上路行驶。
经交警支队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合肥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次集中登记上牌的适用对象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低速电动车(含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严禁生产、销售、上路行驶!
合肥市区及四县一市电动车给上牌,三轮车暂时不给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