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省、市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要求,4月1日起洪湖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简称“两车”)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洪湖市全境(以城区为重点)
三、整治对象:
1、摩托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
2、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两轮、三轮)、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
四、整治重点:
1、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两车”上路行驶;
2、严禁假牌、套牌、未年检和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两车”上路行驶;
3、严禁酒驾、醉驾、毒驾“两车”;
4、严禁“两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遮雨棚;
5、严禁“两车”非法载人、载货;
6、严禁“两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
7、严禁“两车”闯红灯、逆行、超速、随意变道、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8、严禁“两车”乱停乱放。
整治期间,针对“两车”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洪湖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将先行扣押并拖移车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两车”驾驶人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洪湖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交警提示:
为了您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TODAYMOOD
“两车”整治问题解答
1、重点整治“两车”哪些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哪些整治措施?
答:重点整治“两车”无牌、假牌、套牌、酒驾、毒驾、无驾驶证、无保险、未年检、驾驶报废车辆及“两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非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拖移、扣押、处罚。
2、什么是非机动车?
答: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什么是电动车?
答:电动车即电力驱动车,又名电驱车,以电池作为能量来源,通过控制器、电机等部件,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运动,以控制电流大小改变速度的车辆叫做电动车。
4、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电动车有哪些类型?
答:电动车分为机动车类和非机动车类。
电动非机动车类:1.电动自行车
9月9日下午,记者从市城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暨智能交通系统开通运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5日8时起,市城区智能交通系统正式开通运行,而从9月22日开始,我市将对城区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