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条例实施时间是在2010年1月1日,实施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1。保安服务条例主要内容包括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
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保安条例实施时间是在2010年1月1日,实施时间为2009年9月28日1。保安服务条例主要内容包括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2。
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