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要求,小学、初中所在班级学生数应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并要求从2017年秋季开始,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全国各地都在执行国家教育部的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