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 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 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4. 专有性: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也称独占性,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营利目的实施其受法律保护的智慧创作物。
5. 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其客体具有无形的特征,即其客体并不占有物质形态。
6. 获得需要法定程序: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使得知识产权与物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有所区别,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