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可以做以下工作:
1. 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
2. 对自行扑灭的火灾由质安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对由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的火灾,由质安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并执行公安消防部门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