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通常由村民代表、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等组成。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他们代表了村民的利益,在理事会中发言权较大。
村干部则是负责管理村庄事务的人员,他们在理事会中拥有权威性和管理经验。
合作社负责人则是负责处理村集体经济事务的人员,他们在理事会中负责协调各项经济活动。通过这样的构成,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可以更好地代表村民利益,协调管理村集体经济事务。
成员人数一般是3一7名。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一般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组成,其中,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会成员可以与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但不能与监事会成员交叉任职。理事会成员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