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教案时,如果古诗的名字是作为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标题,应该加上书名号。
例如:教学《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这首古诗。
如果古诗的名字是作为教案中的一个部分或环节的名称,则不需要加书名号。
例如:在“拓展阅读”环节中,引导学生阅读《静夜思》等其他李白创作的古诗。
在写教案时,是否需要使用书名号来标明古诗的名字,取决于你的具体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一般来说,如果你是在教授学生阅读和理解古诗,那么使用书名号来标明古诗的名字是很有必要的。因为这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古诗的来源和背景,以及其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
然而,如果你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欣赏和理解古诗的美,那么使用书名号可能并不是必要的。你可以直接引用古诗的名字,并解释其含义和特点,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欣赏和理解古诗。
总之,使用书名号与否,取决于你的具体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在写教案时,你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确保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