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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要求(个体营业执照取名大全)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要求(个体营业执照取名大全)

更新时间:2025-04-26 12:50:57

个体户营业执照名称要求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文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2、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应满足以下规定:
1、证书名称中应包含“个体户”、“独资”或“个体工商户”字样。
2、营业执照名称应与实际经营的类型相符,如:“XXX化妆品个体户”、“XXX销售服装的个体工商户”等。
3、证书名称中可以加入法人名称,但不要超出30个字以上。
4、营业执照名称请勿采用夸张、引人注目等色彩文字,也不能有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语、字样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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