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国家颁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由于过于简化,1986年废止。
如,“龄”简为“令”, “帮”简为“邦”, “副”、“傅”、“腐”简为“付”,“街”简为“亍”,“停”简为“仃”,“舞”简为“午”, “部”简为“卩”;偏旁“豸”被“犭”合并,“廴”被“辶”合并。
1977年国家颁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由于过于简化,1986年废止。
如,“龄”简为“令”, “帮”简为“邦”, “副”、“傅”、“腐”简为“付”,“街”简为“亍”,“停”简为“仃”,“舞”简为“午”, “部”简为“卩”;偏旁“豸”被“犭”合并,“廴”被“辶”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