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在低谷优惠时段内,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采用分户式电采暖的,低谷优惠时段内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
在建筑物的保温满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电采暖一个冬季的费用不会超过集中供暖的费用的24元/㎡(以北方为例)
北京农村冬季取暖用电补贴是电力公司每度电补贴1毛,市政府补贴1毛,区政府1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