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陆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网厅,找到异地门诊慢病登记菜单。
(二)填写门诊慢性病登记信息,带“*”项为必填项,置灰项根据已有信息自动导入,不能填写,只能查看,其他为选填;点击【重置】可清除已输入的信息,恢复至默认状态;点击【提交】可以提交保存填写的门慢门特登记信息。通过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新增门诊慢性病登记信息。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长期异地就医备案表或电子备案表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一年内与申报病种或特药相关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
部分病种或特药无法提供住院病历的,需提供达到认定指标要求的近3个月内三级医院的的相关检查化验资料及诊断证明。
参保人员需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并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险种、申报病种、联系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