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改名字,由本人书面申请,带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户政室说明原因,由户籍民警审核,所长鉴字同意,报分局主管户政的领导批准,然后回到派出所户籍室,由户籍民警把更改的名字,填在曾用名一档中即可。因为初中生未满十八岁,符合改名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