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安全相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安全相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