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也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二、终端查询。
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三、电话查询。
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1、携带身份证件,去所在地社保局查询;
2、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拔打全国社保统一查询咨询电话:12333。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