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等情况下,就是需要根据交通指引来通行。所以让右原则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但你照片中的路口显然有让行标志,属于交通标志的一种,所以不适用让右原则。
交通信号灯让右原则并不总是成立,它的适用范围有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非经过特别标志或者交通警察指挥,机动车辆应当靠路口右侧行驶,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交通拥挤时,可以变更车道或者停车等候。
在信号灯交叉口,红灯亮起时,所有机动车必须停下,等待绿灯。在绿灯亮起时,所有车辆按照直行、左转、右转的顺序依次通过路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左转车和右转车同时排队等待通过路口,右转车辆并不具有让路的原则,而是应该按照路口标示的车道规定和信号灯的指示顺序,等待左转车辆先通过。
另外,在一些路口会设立特殊标志或者指示,说明右转车辆具有通行优先权。这种情况下,右转车辆应该按照标志或指示要求通行,但仍需注意安全,特别是左转车辆和行人的情况。
综上所述,交通信号灯让右原则并非普遍适用,具体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现场标志指示来确定通行优先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