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缴纳了社保但没有办理社保卡,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到社保中心办理: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表格,并进行人脸识别等手续。一般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申请表格、社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在网上申请:一些地区的社保中心提供网上申请服务。您可以登录当地社保中心的官方网站,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和上传相关材料。申请通过后,您可以到社保中心进行人脸识别等手续,领取社保卡。
通过移动端APP办理:有些地区的社保中心也提供移动端APP办理社保卡的服务。您可以下载并安装当地社保中心的APP,根据提示进行申请和材料上传。申请通过后,您可以到社保中心进行人脸识别等手续,领取社保卡。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获取最新的办理信息和具体要求。
交了社保没有社保卡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补办方法如下:
1、线下信息采集,线下办理社保卡需要,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并进行信息采集;
2、线上信息采集,如果没有时间去当地的社保卡服务大厅进行办理的话,可以下载智慧人社APP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制卡与领卡,线上信息采集结束后,会进入制卡阶段,制卡需要一定时间;
4、已经制卡未领卡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全省任一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窗口现场领卡。未采集或已采集未核准状态,请就近前往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个人信息确认采集,然后办理制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